福建省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750。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0。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9750。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14750。
另外,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俗称老板),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所得以及企业实现的利润,不需要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而是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税率是5%~35%,季度预缴,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汇算清缴。
请注意,具体税率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当地税务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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