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元之间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对部分先进制造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且未抵退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纳税人,可以对其增量留抵税额按条件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4.对部分先进制造业的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允许退还其增量留抵税额。
5.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且未抵退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纳税人,可以对其增量留抵税额按条件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6.支持疫情防控保供和企业纾困发展增值税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请注意,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税务合规,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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