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指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征收率而不是增值税的税率。
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来缴税。
另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如果销售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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