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不征收增值税的有哪些
以下是不征收增值税的几种情况:
1.个人消费品和服务:如食品、服装等个人日常消费品的销售。
2.非营利性机构提供的服务:例如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等。
3.部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粮食、棉花、油料作物、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运输环节,以及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的销售。
4.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如公共交通车辆、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等。
5.邮政业:包括信件、明信片、报纸、期刊等的寄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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