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怎么做账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做账方式如下:
1.确认收入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2.结转税金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这种处理方式可以满足免税收入的记账需求,同时,将免税收入的金额计入总收入中,避免影响财务性指标的准确性。
请注意,这种处理方法只适用于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等情况。如果免税收入是政府补贴等非业务收入,则不能采取这种记账方式进行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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