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业预缴税款怎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建筑业的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预缴税额=营业额×应纳税率+(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当期进项税额)×(1-速算扣除数)+免抵退税额
其中,应纳税率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7号)的规定,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用于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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